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全流程实施建议

2023-10-08 19:42

工作要点,以实现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摘要: 如何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是优先发展轨道交通的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基于全过程管理模式,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三个阶段提出衔接要点,以实现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关键词:轨道交通;联系;一体化;整个过程

关键词:轨道交通;融合;一体化;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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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简介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准点、环保等优点,在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着骨干作用。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是延伸轨道交通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的重要抓手。轨道交通一体化衔接工作涉及面广、精细化要求高。需要从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管控。

1 加强规划设计管理

轨道交通接驳方式包括步行、非机动车、地面公交、班车、汽车、公路轨道交通、机场等。接驳设施实施效果是否理想,规划工作是主导。规划越早,后期实施效果越好。因此,从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开始,随着轨道交通后续工作的开展,接驳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将不断深化和完善,形成完整的接驳设施规划设计体系将按表 1 所示建立。

根据轨道交通客流预测结果,接驳设施规划设计应兼顾近期和远期规划,既能满足短期换乘需求,又能为长期预留空间短期客流量增长。拟议规划由铁路公司和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其成果必须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设计。规划不得随意更换,切实提高今后的可实施性。 (图1)

2 加强施工协调和管理

连通设施建设阶段需要解决“建多少、什么时候建、谁来建”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相比,接驳设施更加灵活,可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分期建设,避免一次性投资造成的土地资源和投资浪费。初期客流所需的接驳设施类型和必要规模必须与轨道交通工程同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后续建设可根据运营阶段综合评价确定建设工期和规模。除公路、轨道交通、机场等外部枢纽总体建设外,其他各类接驳设施建设要求见表2。

目前国内综合接驳设施实施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建设主体不明确。因此,在连通设施建设前,必须明确各类连通设施的建设主体,并指定牵头部门,协调各设施的建设计划和建设工期,避免相互干扰和破坏。同时,严格执行规划设计结果,不得随意改变建设方案,不得无故缩小设施规模或降低设施间衔接便利性。

3 加强术后管理

要真正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一体化,仅做好规划和建设两个阶段的工作还不够。还需要在运营阶段全面提升,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制定各类接驳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要求和旅客使用规范,保证设施正常、有序、高效使用,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②树立一体化运营意识,通过牵头部门协调整合各接驳设施的运营时刻、票价体系、信息服务等;

③引入后评估机制,每年在轨道交通开通后开展综合评估工作,对各类衔接设施的规划布局或运营服务及时进行调整。

4 结论

通过构建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流程管控体系,更好地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一体化的目标。但由于这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面广、需要协调,因此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轨道交通法规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交通运输步伐。一体化。

参考: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与定额研究所。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技术导则[Z].2014.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Z].2015.

[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京轨道交通车站换乘及服务设施规划标准[Z].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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